三个男人便各自干活,晚间住宿需要搭房子。三人并没有各据一方,居然聚在一起干活,似乎要商量什么事。文臻坐在一边看着,见林飞白出刀,一株腰粗的树便倒了,林飞白一脚把树踢到燕绥处,燕绥唰唰唰一阵便削平了劈成木板,再一脚踢到唐羡之那里,进行最后的打磨拼装,一连串动作流畅漂亮,蓝衣的林飞白身形矫健流利,光影如电,脱去外头重紫锦衣里头一件贴身月白袍的燕绥衣袂散飞起来的姿态隐然有仙气,而坐在那里拼木板也拼得宛如弹奏手挥五弦一般的唐慕之,一身的黑红锦绣色在蓝天碧海下鲜明,工具很多他出手却极有条理,偶尔唇间叼一枚修整用的小铁片,眼波流眄间反而多了几分诱人的邪气。
三个人劳作起来看起来和平时都有些不一样,透着一股反差的美,别说君莫晓看呆了,连文臻看着都有些舍不得移开目光。
无关情色,优秀男子的力与美的展示,本就是世间最美的画。
文臻看了一会,觉得这么美的画,还是各自挂在自己的华堂吧,莫要给她糟蹋了。
教导主任闻老太太又开始咳嗽了,让文臻休息,文臻给搞了这么一场,又觉得头隐隐作痛,也没推辞,便在铺好的草床上睡了。
睡完起来已经是黄昏,觉得精神好了一点,便拿了燕绥的衣服到不远处小溪那里洗。
为什么洗衣服还要偷偷摸摸,一来怕教导主任咳嗽,二来她现在总有点心虚。毕竟她和唐羡之有婚约,虽然拜堂被搅了,唐羡之一直暗示的态度也是不强求,但是她摸不清唐羡之的心理。无论如何,从她的三观来讲,当着未婚夫的面和别的男人暗通款曲,似乎总有点那么不大对劲儿。
万一再激起这两个男人打生打死怎么办。
因为出过不明人士,君莫晓便跟着。说要帮她洗,文臻却知道这万万不能,燕绥一旦知道能让君莫晓这辈子都不敢帮人洗衣服。
她给燕绥洗了衣服,挂在树枝上晾干,远远地瞧着燕绥,好像干活更卖力了呢。
文臻并没有太多同情心地想,燕绥也好,唐羡之也好,这两个本该是天上仙一般的人物,自从遇上了她,就好像从云端栽下来了,脸着地,啪叽一下摔得五颜六色了呢。
想想还真是可怜,啧啧。
天热太阳大风大,衣服很快就干,闻近檀早就给她备好的针线,说是船上本就有的,唐家一个备用的救生船,也齐全得令人发指,和唐羡之的风格一脉相承。
文臻便低头细细缝补,偶尔抬头瞄一眼,觉得燕绥好像干活更快了,林飞白踢过去的树都不够他削的,还有那两个,是在赌气吗?搞那许多干什么,打算造别墅?
她颇费了些心思,将后背那个长长的破口缝得看不出太多痕迹,如果不是碍着唐羡之,她保准绣一条大便或者绣一条伤口,但现在她就比较老实,只希望缝补痕迹越不明显越好。
等全部弄好,快晚饭了,房子也好了。三个能人合作的成果果然非凡,不是别墅,特么的是四合院。
中间面朝大海一个大的,大抵是够四个女人睡的,边上拱卫着三个小一点的,自然是男人们的宫殿。
一个宫殿一个式样,林飞白就是方方正正,唐羡之的顶居然是圆形的,燕绥还在自己弄——他不要唐羡之搭的房子。
闻近檀做好了晚饭,她手艺本来就很不错,跟着文臻学了不少,如今和文臻也没差多少。
海鲜汤集海味精华,鲜得掉牙。烤鱼外焦里嫩,揭开黄褐色脆皮香气便喷鼻。大海蟹伴味道浓郁的鲜红对虾清蒸了,红艳艳夺人眼目。海螺螺肉有点像鲍鱼,鲜嫩弹牙,用岛上一种微带辛辣的香料炒了,令人胃口大开,而双头鲍这种内陆昂贵无比的,在这里几乎就是小菜了,闻近檀配好的酱料腌制出来,是一种既保留了海的腥鲜又更加柔嫩香甜的味道。
米比较珍贵,只够文臻和闻老太太一人一小碗,其余人都吃岛上的果子。
用作饭桌的大石旁燃起了篝火,大家就着那火的亮光吃饭,每个人的脸色都被那火光映得红亮,连眉眼都似因此温柔。
而不远处大海微微低吟,不断将雪白的浪花送上沙滩。
天际一轮微弯的月,淡色微黄,也像一方令人心情柔和的软玉。
文臻低着头,眼角扫着这一幕,心中忽生感喟。
此刻,没有仇怨,没有纷争,没有俗事纷扰,亲朋好友,几乎齐聚一堂。
如果时间能就此停驻。
多好。
……
许是白天睡多了,文臻到了夜间睡不着,盯着窗户的雕花发呆——对,这简易别墅,居然还有窗户,窗户还有雕花,当然这是她的特殊待遇,别人都没有。
发了一会呆,她把怀里藏着的当初方袖客给她的化针心法拿出来看。她随身带的东西很多,为了节省地方,将这方子用微雕雕在了一个挂件上,反正她的眼睛细菌都能看见,蚂蚁大的字怕什么。
之前因为那次被方仁和拔针记忆太过惨烈,这玩意她一直抗拒去碰,然而如今,到了她不得不冒险尝试的时候了。
她不能接受今天失去味觉,明天失去嗅觉,后天失去听觉。更不能接受自己忽然就神经错乱植物人了。如果一定要死,她也希望死得明白正常一点。
看了一会心法,一来她内力不行,学的东西比较不按常规,按照法门引气归流很是艰难,二来一动脑就头痛,只能慢慢地,先入个门。结果刚刚纳气入丹田,便觉得下腹刺痛,只得爬起来去上厕所,厕所也是安排过的,就在木屋子后面,用板隔了出来。
她刚刚走出屋子,就看见那厕所旁边站了一个人,吓了一跳,随即才发现是唐羡之。
他看见她,倒不意外,轻声道:“今夜是我守篝火。”说着将一个精巧的贝壳小灯挂在那简易厕所的板壁上,解释道:“刚捕了一条烛鱼,这鱼腹内很多油,能燃烧很久,给你做了个灯,省得起夜看不清。”
文臻站在那里,看着那灯晕黄的光照亮那小小厕所,一时心潮也如这海潮,差点便漫上了堤岸。
唐羡之的温柔细腻,对她这种缺爱的人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啊。
这一路的呵护照拂,简直就是一本掳心攻略,她一路艰难抵抗,时时感觉要丢盔弃甲,溃不成军。
她越来越佩服唐羡之,也越来越佩服她自己——这要换成任何一个别的女人,怕都干脆沦陷了吧?
燕绥又不是那么讨喜,又没给一句承诺,还时常折腾一下,哪及得上这般出身不差哪去,性情无比完美,又有天子赐婚,还全方位多角度花式宠爱不重样呢。
啊,原来她是个抖m。
文臻一边暗暗唾弃自己,一边笑嘻嘻道:“我代所有女性谢谢你啊,多亏你惦记大家夜里怕黑。”
唐羡之笑笑,和以前一样,表白被拒连失望都看不出,有礼地走开让她进去。
文臻蹲了好一会儿厕所,有心要蹲到唐羡之回去,才慢吞吞出来。
结果一出来,就看见唐羡之在篝火底下拿出了一块什么东西,道:“今日我在林中采果,发现了这个东西,感觉是可以吃的,你来瞧瞧。”
文臻本来不想过去,但看那东西有些眼熟,心想不会吧?过去一看,不禁惊呼,“山芋!”
这正是她上书皇帝希望能去洋外找到的重要农作物之一啊。山芋、土豆、玉米,这种高淀粉好养活用途广泛老少咸宜的作物,是能在饥荒年代救命,能让老百姓不饿死的无与伦比的宝贝!
这是全新世界,她不能确定这里的世界发展大抵相当于她那个世界的什么年代,只能出海去碰运气。
然而现在她竟然在这岛上忽然就撞见了山芋!
唐羡之真是个妙人儿,居然能发现这东西是可以吃的,而且一做就做了红薯最为经典的吃法。
文臻忽然脸色一变,扑过去,一把抓过那个山芋就翻,“啊,你烤了几个?你都烤了?你没有留种?”
说到最后声音都变了,这要发现了红薯,结果最后都烤吃了,整个人类都会哭的。
唐羡之难得见她这紧张模样,倒笑了,悠悠道:“这里是全部烤完了……”
说着伸手来擦她的脸,将她翻动红薯沾上的炭灰轻轻拭去,指腹在她光滑颊侧略一停留,眼神珍惜。
这是难得一次她没有避开他的接触啊。
还是因为心思都在这什么山芋身上。
但他并不想计较这么多,有些事难得糊涂,有些事当得珍惜。
文臻一脸的如丧考妣,完全没有发现这一刻某人的小心思,垂头丧气地问:“真的都烤了?”
“这里的都烤了。”唐羡之眨眨眼,“但是在那里,”他指指岛东面,“有一片沙土地,这东西多得很。”
文臻转怒为喜,兴奋地提起拳头一捶他胸口,“嘿!耍我呢!”
她向来情绪伪装得好,也很注意界限,少有这种放纵行为,唐羡之猝不及防,竟给她捶得晃了晃,随即握住她拳头一笑。
文臻捶出去才发觉面前不是太史阑,想要收手已经来不及,手被唐羡之握住,他微微低头看着她,将她的拳头抵在自己心口。
文臻的手指虎爪一样屈了屈,试探着挣了挣,正想用力挣回去是不是太粗暴尴尬,一向很有分寸的唐羡之已经松了手。
随即他若无其事地拿起一个烤好的红薯,亲自剥了皮,递到她嘴边。
文臻一眼就被那红薯给吸去了心神——外皮焦脆,焦皮下那一层是微深的橘黄色,里头则是松软灿烂的金黄色,微微透明,翘着糖分极高的金丝,烤红薯特有的香气简直可以称得上浓烈,让人一瞬间就想起每年冬天街头烤炉里那一口下肚满腹香暖的感受。
文臻没有在街头吃过烤红薯,却也与死党们经常冬夜小火炉烤红薯当夜宵,小火炉红亮的光映着四张年轻的笑脸,红薯在唇齿间抿一口就化了,蜜一样的甜。
她忍不住便是一口,舌头一卷,虽然失去了味觉,尝不出滋味,但口感依稀还是当年。
忍不住感动得微微湿了眼眶。
唐羡之这时却不再打扰她,让她伴这旧日滋味将往事回味,自己剥开一个吃了一口,微微一怔。
他何许人也,几乎立刻,便明白了这东西的重要性。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文臻。
真是天选之子啊。有才能,还有运气。
这样的东西,无论谁拿到手里……
文臻吃了几口,毕竟天生敏锐,很快就反应了过来。
红薯这种易种高产又饱腹的东西,有了它可以说利在千秋,有了这玩意,百姓就能不被饿死。东堂虽说国力不弱,但是每年还是有不少贫瘠州报上为数不少的饿死人数。
所以对于朝廷来说,红薯控制在自己手里无比重要,对于和朝廷对立,很可能想要自立一国夺取天下的唐家来说,红薯更重要。
给自己的属民,可获民心,可安疆域。
如果自己有敌人没有,就可撬动敌人的基石。
毕竟对于百姓来说,谁当皇帝日子都差不多过,自己吃饱肚子最重要。
现在,红薯被发现了,是唐羡之发现的。
理当归他处置。
可是……
归唐家,就意味着东堂没有。
文臻不想面对东堂和唐家的争斗,她想的是更多的百姓因此会失去活下去的机会。
有很多人会饿死。
文臻觉得有点吃不下了。
她巴巴地看着唐羡之,想开口,又觉得没法开口。
这不是给一块糖,也不是分一块地,这直接关系天下,关系着唐家的生死存亡啊。
唐羡之好像并无所觉,吃完了一块红薯,赞了声:“真是美味!”又对她拍拍身边地面,道:“这块地面我用火烤过了,没有湿气,可以坐。”
文臻满腹心事,只好乖乖坐了,果然身下很是舒服,但她此刻没有心情再去感叹唐羡之的细腻了,只希望他的细腻能继续发挥,看出自己的纠结,但这么想的时候又忍不住唾弃自己的自私,这和道德绑架有什么区别?
她也可以把红薯的事告诉燕绥,以燕绥的智慧,立刻就能发觉这东西的重要,但是发现之后呢?会引发什么样的变故?是否会带来激烈争斗?
无论是唐羡之还是燕绥,她都不想看见伤损。
唐羡之好像已经完全忘记红薯的事,一边给她把脉调理一边和她海聊,文臻心不在焉听着,看着他的黑暗中也熠熠闪光的眼睛,忽然问:“羡之,你骗过人没有?”
唐羡之怔了怔,随即笑道:“当然有啊。”
“是什么样的骗人呢?”文臻追问,“骗了人之后是什么样的心情?”
她素来和唐羡之聊天,都很少发问,只是微笑地听,难得这样捧场,唐羡之就笑,道:“我自小便会骗人。”
文臻丢开红薯,打起精神听。
“上回和你说的那个笔记的事,应该也算一种骗吧。还有一件事儿。小时候,有阵子我在外祖母家住,然后,得了个神童的称誉。”
文臻毫不意外。他不神童谁神童?
也就燕绥吧。
唐羡之摇摇头,“不是你想的那样。当时母亲归宁,我陪同去了,在外祖母家住了一阵。外祖母家是川北大族,但我小时候已经有点式微。因为她家整个家族,连带所居住的镇子,都一向很少得男。所以当地求子之风盛行,但凡传出哪路神仙有助生子,四乡八邻都会前去烧香。”
“我自幼母亲管得紧,少给我零花钱,我又是个爱玩喜欢新鲜的,常常捉襟见肘。于是便挂了个牌子,寻了些小乞儿,给我四处张贴,说有生子秘方,十分灵验,只要平日品性无亏,行善积德,则一定生男。且可以先拿药后付钱。如果用了生的是女儿,不收钱。生了儿子,则一人两千文。于是满镇有孕无孕的,都奔了来寻我。”
文臻饶是满腹心事,也不禁哈哈一笑,心想唐仙子啊,真是最妙的仙子。
“大家拿了我的药,没多久,陆续生孩子。生了女孩的,反正不要钱,而且去闹的话,还会被人指摘平日品性不佳才有此报,毕竟这世上无论谁,难免有行事不周得罪人处,因此也就不会去找我算账,反而要躲在家里惶惶。生了儿子的,则扬眉吐气,人人称赞,大吹大打,带了喜钱去献给我。短短几个月,我赚了在家三年的零用钱。”
文臻忍不住鼓掌,又忍不住摇头。
唐羡之也摇头,笑道:“那时候年纪小,不过六七岁吧,素日受家里那些酸儒影响,也真当女儿污浊男儿尊贵。生女儿便是德行未修。现在想来,说这话真是该打,多少女儿比男儿优秀,又有多少优秀女儿困于阁中世人不得见其风采。男女本是天生,何以以此论尊贵!”
文臻瞪大眼睛,这回真的惊异了。
原本听这论调就觉得刺耳,但想想这个时代,想想他当时年纪,也就心平气和了,她本就善解人意,不做杠精。但没想到唐羡之竟然通透开阔到这种地步,他的思想见识已经跨越时代与礼教,无需点拨便博大精彩。
有一瞬间她又开始怀疑他也是穿越人了。
可二十一世纪受过现代精英教育还有好多直男癌呢!
她心中感叹,一时怔怔,连原本要说的话都忘记。唐羡之却又递给她一个红薯,道:“真是好吃,你晚饭吃得少,再来一个。”又道,“以后多着呢,不要舍不得。”
文臻听得心中一跳——他这话什么意思?
唐羡之却已经转了话题,道:“世上谁人不被骗?世上谁人不骗人?只要不伤天害命,无需想太多,也无需负疚。就像我那骗术一样,只要当时给了人希望,事后给了人安慰,过程给了人愉悦,也算不得多亏心,反正我是不亏心的。”
文臻忍不住又一笑,唐羡之道:“因为后来那个镇子的人争着行善,以求生子。而我成年后,也在某次该地有灾时减免了赋税,算是对当年骗钱的补偿。当年曾经蔑视亏欠过女子,这几年我也在劝说父亲,允许川北三州选拔优秀女子入仕或管理实业。”他侧头,凝视着文臻,火光跃动在他漆黑的眸子里,化为比星光更灼灼的神采,“所以,有些人,你不妨温柔地骗,算作小小的趣致。有些人,你不用骗,想要什么,直接说便好。”
文臻捧着烤红薯,低下头,只觉得那东西忽然沉甸甸地,压得捧不住。
唐羡之却已经起身,笑道:“夜深了,还是回去睡吧,你伤病未愈,不可劳神太过,更不可休息不好。”
文臻便默默站起,转身走了几步,转头看他。
唐羡之立在原地,也在看她,见她转头,忽地一笑。
像云端之上琼花舒展,羞退了最雅逸明丽的月光。
他对她指指袖中,笑道:“我给你的册子呢?总空着也很寂寞。有空写几笔吧。说不定会被看见呢。”
文臻张张嘴,没好意思说一番辗转,册子并没有带着。
唐羡之一笑,从自己袖子中取出那被她丢下的册子,递过来道:“这回可别丢了。”
文臻只能接过。唐羡之却又眨眨眼道:“丢了也无妨。只要是你写的,写在哪里,都有人看见,都有人知道。”
文臻早已失去语言能力,就差用册子捂住心口,半晌只能勉强笑道:“我回去了。”
她低头匆匆回去,就想快速躺上床,结果一进门看见一个黑梭梭的影子坐在她床上,险些没吓得惊叫。
但随即她就认出那是燕绥,实在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只有燕绥这种目下无尘的人,才会不在乎满屋子的女人,坦然坐在她床上等她。
燕绥看她一眼,文臻就觉得怀里的册子便要被烧着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将册子往袖子里一塞,又对燕绥示意出去说不要吵醒别人。
她在那指手画脚生怕吵醒人,燕绥不急不忙站起身看她一眼,慢吞吞把她往怀里一搂,便掠出了窗。
文臻靠在他怀中,嗅着他熟悉的淡淡香气,说不清那是什么气息,比花香硬朗,比木香柔和,有薄荷般浅浅的清凉意,让人想起冬日远湖细碎冰面上的木槿花。
耳边大海涛声起伏,伴这头顶星空明灭,燕绥喜欢开阔畅朗的地方,自然会带她来到沙滩。
这里的沙质细密,浅浅白色,埋着些经年的贝壳和石头,被浪潮打磨得圆润晶莹,并不咯脚。
燕绥坐下来,却并没有将文臻放开,依旧将她围拢在自己怀中。
文臻觉得这样的姿势过于暧昧且也不利于自己逃跑,刚刚一挣扎,就听燕绥淡淡地道:“这样比较挡风。”
文臻翻个白眼。风是迎面风不是背后风,她在前面,他在后面,谁给谁挡风?
白眼一翻,感觉熟悉的燕绥又回来了,她稍微轻松了点。
两人之间一直蒙着一层窗户纸,她不想捅破,燕绥不觉得有窗户纸。经过赐婚和这漫长的追逐,现在再想装傻也不可能,文臻忧伤地四十五度角望天,心想来了,就要来了,又要听一遍告白了,这样轮流听告白怎么让她有种自己是个花心浪子的赶脚?
燕绥却并没有告白。
只是跟她讲:“我后背挺痒的。”
狗腿臻立即嘴很顺地接道:“我给你挠挠?”
燕绥的声音带了几分笑意,“好。”
文臻心里给了自己一巴掌,无可奈何地转到他身后,燕绥开始脱衣服,脱得慢条斯理,不急不忙,文臻站在一边等着,忽然觉得自己像个等待临幸妃子的色狼。
不不不,是被妃子勾引的侍卫小狼狗。
挠个痒痒而已,为什么要脱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