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错嫁替婚总裁 第一千五百一十一章 一点小插曲

看冯曼伦的这个意思,是不打算让这个孩子在国内发展了。

这样也好。

程天吉不在意继承不继承这种事情,所以并不打算给自己留个后代。

反正他手里的钱足够养老了,不管将来怎么样,都能活的好好的。

谁说人一定要有后代的?

活好这辈子,哪管死后的事儿?

尤其是程天吉这样的人。

本身就是杀手出身,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哪里会计较这种事情?

传宗接代,可是华国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传统。

但是并不是全球人的传统。

所以,程天吉看的很开。并没有像冯曼伦那样给自己好歹留了个后代。

大不了,死之前立个遗嘱,把钱给喜欢的孩子就好了。

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贺逸宁对这个老情敌,还是有点介意的。

所以沈柒见过了冯曼伦之后,贺逸宁就粘着沈柒不撒手了,沈柒走哪里都跟哪里,一副不高兴的样子。

沈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儿子女儿都要结婚的人了,居然还这么粘自己……

唉,以前是谁说的,夫妻只要结婚时间久了,就谁也不搭理谁的来着?

为什么贺大董事长,都五十的人了,还这么粘自己的老婆?

在大人们为了这些事情吃小飞醋的时候,沈睿约着于小宛打算清净清净。

最近今天,身边的人们不是询问他们什么时候打算要宝宝,就是询问将来定居在什么地方。

问的多了,谁都会烦的。

于是,贺沈睿把手头的工作一安排,就带着于小宛找个清净的地方,躲躲清闲。

话说,两个人直接开车跑出去了将近一千多里地,找了个位置坐落在山腰的一个小城镇停下了。

这个小城镇是汇集了山里好多村庄之后形成的新城镇,也就是说,以前是没有这个城镇的。

因为大山里的住户都迁徙了出来,多汇集在山腰这个平坦又风水俱佳的地方,然后在当地政府的牵头下,就成立了一个崭新的城镇,名字叫别山镇。

别山镇有一条公路可以通往外界,因此来往游玩的人也有,但是不多。

交通并不是闭塞,所以这里的房屋建筑大都是以两层建筑为主。

而且大部分都是砖瓦结构。

可见城镇上居民的腰包还是相对丰盈的,不是那种穷嗖嗖的地方。

因为总是有三三两两的外地人来这里度假休闲,也就逐渐形成了一些民舍民居用来对外出租。

后来有人察觉到了商机,就租赁了村民的房屋,建成了比较简易的民宿。

有了民宿文化之后,来的客人也就越来越多了。

沈睿跟于小宛在这里会停下,也是看到了这里的民宿文化,所以来这里住两天的。

沈睿跟于小宛挑了个外表很新颖别具创意的民宿,开车走了进去。

一进去便有人给了个号牌停车。

沈睿跟于小宛将车停在了车库里,下车拎着行礼箱和行礼袋,就往外走。

两个人刚刚走出没几步远,就听见身后有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叫住了两个人:“抱歉,你们的号牌能不能跟我换一下?”

沈睿与小宛回头一看,就见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大叔,一脸不好意思的跟两个人打招呼:“不好意思,我老婆比较喜欢你们的号牌,我们能不能换一下?”

每个人的号牌是跟自己的房间号对应的。

也就是说拿到几号的号牌,就是对应的几号房间。

沈睿跟于小宛挑选的,自然是最好的房间和最好的停车位。

而这个人手里拿着的号牌和停车位,是经济型的,完全不是一个层面的。

沈睿顿时摇摇头:“抱歉,我的未婚妻也很喜欢这个号牌。”

说完这句话,沈睿就拉着于小宛转身走来了。

大肚子的中年大叔这才悻悻然的回去了。

沈睿跟于小宛分明听到了身后那两个人的对话声。

大叔对他媳妇说道:“你也听见了,人家根本不换的!你就别折腾了,好不容易出来玩一次,能不能消停消停?”

紧接着,就听到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响了起来:“真是个废物!这么点小事儿都办不好!还说什么让我过上好日子?现在好日子没见着,连个好点的停车位都要不到!”

说完,就听到车门一甩,高跟鞋哒哒哒的响了起来。

沈睿跟于小宛对视一眼,两个人相顾一笑,一起来到了地面上,径直走向了居住区,按照手里号牌的指示方位,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房间。

沈睿跟于小宛选择的房间,是一桩独栋小楼。

高级灰的砖瓦琉璃,陪着高贵蓝色的家具点缀,瞬间有种宁静的气息铺面而来。

这一片一共有三个独栋小楼,旁边都是相对平价的住宿区,一个小楼是有四个房间,四个屋子的人公用一个厨房的。

沈睿跟于小宛将东西都丢进房间,两个人便换了家居服,来到外面挑选蔬菜和水果,准备做晚餐。

这里的食材都是免费供应的,屋子里油盐酱醋等都很齐备,因此只需要在前面挑选合适的食材就好了。

于小宛笑着对沈睿说道:“今晚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啊。”沈睿一下子揽住了于小宛的腰身,在于小宛的颈间轻轻一吹气,顿时逗的于小宛咯咯轻笑了起来:“别闹。”

两个人手拉手的过来,又是如此的亲昵,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小两口。

关键是两个人的颜值都是那么的高,俊男靓女的组合,最是吸引目光。

很多年纪很大的男男女女,都被吸引的忘记了挑选食材。

沈睿跟于小宛早就习惯了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因此只是礼貌的对别人点点头,便继续低头挑选自己的食材了。

于小宛是E国人,所以会做一点E国菜,不过更擅长的还是本地的菜肴。

于小宛决定多挑选一点,多尝试一下,省得做坏了今晚的晚餐。

于小宛看到有胡萝卜,就伸手准备挑一根。

就在于小宛伸手的时候,一只手飞快的将于小宛面前的胡萝卜给抢走了。

于小宛惊讶的抬头看了一眼对方,这个女人大概二十七八的样子,一副刻薄长相,眼神里慢慢的挑衅。于小宛懒得理她,转身就去挑其他的萝卜了。